信用社有几种贷款方式?
根据《贷款通则》规定,贷款有两种方式:(一)自营贷款。系指信用社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信用社承担,并由信用社收回本金和利息。 (二)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提供资金,由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以上两种方式,信用社运用大部分资金发放的是自营贷款。至于委托贷款,实践中主要就是办理政府部门委托发放的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和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