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区别?
从融资方式与证券属性看,企业直接融券是券商的“场外配资”交易。 所谓“场外配资”,又称“影子融资”,是指一些证券公司和投资顾问集团等机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设立营业场所或开发互联网平台,以经营证券业务为名义,私下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然后委托券商将资金或信托账户出借给投资者进行股市操作、收取一定比例利息的交易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也加剧了市场的波动风险。2018年3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其中对证券公司的杠杆水平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证券公司将不得开展类似过去“场外配资”的业务,并禁止从事与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业务的混业经营情形。根据目前新规定,在维持现有5倍融资融券保证金要求的前提下,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的最大额度则由过去的1:1提升到1:2(融资最多可借4成);对客户的融券最大额度也从原来的1:1提高到1:1.5(融券最多可借5成)。这对目前市场过高的两融杠杆起到了有效抑制作用,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态势。
而企业直接融券则是我国A股市场创新性的融资融券工具之一,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年初推出的企业融资新模式。其不同于普通的融资融券交易模式,企业可以直接向券商融入股票,再将融入的资金购买标的证券,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卖出获取收益的模式;也可以先将自有股票抵押给券商融券买入标的证券,到期后再偿还本金加利息获得标的证券并出售来赚取差价盈利的方式。
但无论是哪种交易方式,都会受交易所的限制条件所约束。如上交所规定企业融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开通:融券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且参与证券交易6个月以上;具备两融客户资格的证券公司被上交所列为融资融券标的范围的股票、上证50ETF以及沪深300ETF。所以企业在选择开通融券功能时最好先咨询清楚再决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国内实行的是T+1交收制度,因此企业在选择融券时需要谨慎考虑融券成本与时间差带来的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