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账户保留多长时间?
根据《证券法》,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股东账户卡或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授权委托书;(四)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本人资金和市值的确认凭证。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办理部分权限开通或撤销手续及变更有关信息的,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权限开通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上海证券交易所权限开通所需材料 2、深圳证券交易所权限开通所需材料 备注:个人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的存款凭证和个人银行借记卡的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其基本资料的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撤消权限需提交的材料 投资者如需取消所有或部分权限,应提供经其盖章/签字的书面申请、指定交易银行的证明文件(含该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变更信息所需的材料 在代销券商处开立的股票帐户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向代销券商提供经其盖章/签字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