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置什么意思?
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可能更利于理解: 假设现在A、B想要成立一个公司,分别出资51万和49万。这时,需要明确各人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义务)。明确的方式就是制定公司的章程。在这里,A作为股东拥有对公司事务的决策权、选举董事以及参与董事会会议的权利;而B作为股东则相应地拥有对这些权的否决权、选举董事和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权利。
这就是“同股同权”,即相同入股数量的股东所拥有的权益是相同的。如果这个公司以后发展良好,利润丰厚,A想获得更多的收益,那么就必须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了。因为公司总市值=股价×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要想使自己手中的股票的价值增加,要么提高股价(通过炒作等),要么就增加发行在外股票的数量。显然,采用后者方式会更佳,因为提高股价往往是一把双刃剑,效果难以把握。
但是如果采用了增发新股的方式,就会使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原来每股1元的资产现在要分为1.2元/股的资产,这无疑是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了补偿其他股东的损失,就要让受损的股东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新上市的股票,而这又会降低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使得整体市值不会因增发而大幅增长。这就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但是,这种方案对上市公司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尤其是必须得到流通股东的同意。因为非流通股东手中握有大量股票,只要他们不愿放弃既定的利益,那么这种方案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为了防止出现上述情况,就得让这些持有劣质股票的股东(一般即非流通股东)手里的股票得到“翻身”的机会,从而提高其交易时的积极性,使其手中原来的“劣股”变作“良股”。当然,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股东的利益并不会真的发生什么变化。 这就是股改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