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型企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各类企业,应当将其名称和其他登记事项一并列入登记注册的备查簿内并分别载明如下内容: (一)经营期限为永久的; (二)经营期限为10年以上的; (三)经营期限为5年以上的; 四、属于国家控制的行业的企业,其名称须冠以所属行业的简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五、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称中须标明投资主体的信息。 除上述情况之外,一般无需在名称中体现“公司”字样,也无需使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如将名称中的“公司”去掉,将导致名称改变,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所以建议各位创业者,不要擅自改动企业注册名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想要进行改制,应该要如何操作呢?
按照工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形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登记单位名称的; (二)因为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者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改变登记字号或简称的;
(三)企业因住所变更而需重新确定登记机关管辖权的; (四)企业因合并、分立而需新设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的; (五)企业破产或者解散后,依法成立清算组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申报其他有关事项的。 除了以上六种情形外,一般不需要再进行名称变更,保持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提高企业信用等级,维护企业的商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