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多久清?
1、“企业征信”是行业名称,而不是法律概念; 2、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的信息; 3、一般情况下,企业征信在20个工作日后可以查到;
4、但是,如果企业存在不良的信息,比如欠缴税或者民事判决等没有消除,则一直会在信用报告中显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年报信息属于公示信息之一。 第八条 省级以上(含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建设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于每年6月30日前,以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报告,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等。
扩展资料: 不报、迟报、虚假年报的法律责任
1、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企业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不实或完整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年度报告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重大虚假登记等情况进行审查,并予以记载。
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对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查结果。 除依法需要保护商业秘密的企业之外,所有公示的信息均为公开信息,供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