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有哪些类型?
1、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主体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直接或间接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4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该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
(三)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成员中,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
前款所称“控制”包括: (一)直接拥有50%以上的股份;
(二)间接方式拥有50%以上的股份;如通过投资控股等方式使他人成为自己的第一大股东并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三)持有其他公司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3、《企业会计准则第57号——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第三条规定,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法人。子公司,是指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法人。
4、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关联人,适用本节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