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款项性质合并吗?

东方薇彤东方薇彤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其实这是个会计准则问题,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收到的各类款项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核算,即应该分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 因此对于题主的这个问题应该是分情况讨论的:

1.如果客户是因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支付款项,那么相应的收入应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如果是以现金形式收取的款项(如预收款项)则存放在“库存现金”中;

3.如果是从银行提现交存的款项,则存在“银行存款”中。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的款项,最终的账务处理都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进行核算。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的财务软件都实现了账簿的电子化,只要将对应的业务单据进行录入就可以实现对款项进行准确的归类,进而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蓝紫衣蓝紫衣优质答主

我理解题主的意思大概是问,公司往来款与销售回款/采购支付款项是否应该并表处理吧!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把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作为合并报表的科目进行合并; 但如果会计准则允许的话(比如,存在第三方监管的情况)是可以将上述科目列入财务报表中,并在计算利润时加回来或减回去。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就会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分录一样,只记录实际收到的款项而不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应收/应付情况呢! 当然啦,如果这个业务是虚构的,则根本不需要编制账务处理了,直接做一笔无中生有的“收入”和“支出”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所以这种问题在实务中没有太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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