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坏账可以转回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在会计处理上称为“核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 “对持有的资产,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应收款项类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在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时,应该以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基础计算,同时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和利息费用的影响。 因此只要债务人尚未死亡或者破产,且具有支付能力,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就可以通过收回而转为利润。 但问题是现实中存在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可能性,此时是否还应提取坏账准备金呢?
我认为应该提,因为虽然这种可能性极小,但毕竟有可能发生,而且一旦发生将是致命的打击,这时候账面的应收账款会全部消失,而坏账准备金则能起一定的缓冲作用。 如果说上述情形下坏账准备的计提还有理论上的依据的话,那么以下两种情况下的计提就纯粹是主观判断了(当然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1、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恶化,但具有支付能力;
2、债务人在短期内不具备清偿能力,但日后具有较高的支付预期。 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在实务中都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否则难以让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