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银行属于什么企业?
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分为: 1、中央银行(即中国央行); 2、政策性银行; 3、大型银行; 4、中型银行; 5、小型银行和网点型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其中,第一、二、三类是商业银行的分类标准,第四类划分标准是存款总额或者经营规模的大小,而第五类则是按照机构的形态而划分的。
所以从以上定义看,任何符合标准的银行都可以归为某一类,没有高低之分。 而所谓“城市商业行”的概念是人民银行提出的一个概念,最早出现在《全国金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意思是相对于工农中建四大行而言的城市地区的其他所有银行,也就是目前人们常说的“中小银行”或“民营银行”。
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近年来又有了新的提法——“民营银行”这个概念被引入并对金融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共有5000多家,其中城商行有137家(截止2016年9月),农商行有1877家。这5000多家银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从资产规模角度看,最大的4000多家银行属于第三类,最小的1000多家属于第五类。
在所有的银行里面,工商银行是最“大”的银行,客户最多、市场覆盖最广。其次是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银行。 除了这四家巨大的银行外,其余的所有银行都属于第四类,即中型银行。在这类银行里又可以根据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等进行进一步的划分,比如可以划分出3000多家的 “超级中型银行”(主要指上市银行)和600多家 “小小型银行”(主要是一些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农商银行)等。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银行,其本质上都是从事贷款和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只不过不同类型的银行因为其客户结构和业务规模的差异导致风险特征有所不同而已,但是所有银行的风险最终都要转移到最弱势的投资者身上,并由此引发社会问题。对于银行来说,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