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客户佣金吗?
1、企业支付客户佣金吗? 答:企业支付给客户的佣金,有按照合同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的,也有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四)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五)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2、企业支付给客户的费用,有哪些可以抵扣进项税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或取得小规模纳税人自产的农产品,应凭购进农产品所获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在增值税申报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并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3、公司支付的业务推广费,需要对方提供什么才有效? 答:业务推广费是商业企业为推销商品、开拓市场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和展示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支付的业务推广费,应当经有权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