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要注销账户吗?
不需要,公司注销时一般是没有账户余额的,所以不存在银行账户清算问题。 公司在注销时需要注销银行账户,但是并不存在“把账户里的钱转移到新的账户上”的问题——既然都已经要注销了,那么账户自然也就没有余额了(如果有余额,则需要进行转销处理)。 如果公司注销时有尚未清偿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是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查封、冻结、扣划的,并不需要以银行账户作为执行标的。 在实务中,由于银行对于公司债务的处理比较谨慎,一般都会要求同时提供担保才能办理,因此债权人在申请冻结、查封银行账户时往往会受到一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管理人应当自被裁定终止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四条 规定,管理人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发布清算公告; 第四百零一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裁定终结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融资合同的履行,驳回当事人请求债务人支付款项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相关债务即停止计算利息,同时也不能再偿还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