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企业怎么确认收入?
根据题主的描述,企业A为B提供网络推广服务,按效果付费,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网络广告服务。按照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条款规定,企业A在提供该服务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确认收入或支出(成本)并结转: 1、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如百度推广、阿里旺旺等)进行推广并产生有效点击的,企业A应确认的收入是实际收到的由客户支付的推广服务费(含第三方平台收取的服务费);同时,相应结转相应的销售费用。
2、对于通过自建网站平台进行推厂产生有效点击的,如果企业自身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资质且能够单独区分出自建网站平台所产生的收入与支出(成本),则应当分别确认为收入和成本;否则,应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得一并确认的收入,相应结转销售费用。 对于销售收入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6条》中有关“完工百分比法”的规定判断之。
3、对于因推广导致邮件被退回或其他形式被拒之门外所产生的人工费和网络费用支出,由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效点击”的条件,因此不得确认为销售收入,只能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但上述支出若是确已发生的,则在发生时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采用哪种方法确认收入,相关的纳税调整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 综上,个人认为,题主提到的企业应该明确划分出相关费用的支出领域,然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不会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