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如何确认税费?
一、销售环节 企业销售的商品可能包括自产产品,也可能包括外购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
1.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有形劳动和无形劳务)
应缴税费=(销售收入-免税收入)×税率 式中, “销售额”为一般纳税人的货物(产品)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免税收入”为企业取得的免税所得;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式中, “销项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实际支付的税额。
1.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应缴税费=销售收入×征收率 二、进货环节 企业购买的物品或接受的劳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2.1一般计税方法 应缴税费=(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13% 其中,可抵进项税额=(原材料+库存商品)*13%/1.13 三、特殊业务事项的税务处理 除日常经营的购销活动外,有些特殊的业务会产生相应的税金,应注意计算并申报缴纳。
3.1出口产品退税 外贸企业在收到外商付款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的程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即可办理退税。
3.2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的建设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不得直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应作如下税务处理:
4.发票的税务管理 企业的涉税信息都会记录在案,如果企业丢失已开票,应及时登报申明,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补办手续,如经批准可为纳税人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