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控制超级企业吗?
中国有几个很特别的企业,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这些,是垄断性质的企业。 这种类型的企业,从经济属性上来说的话,其实应该是属于公共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主体的(至少是中端)。因为它们提供的石油、煤炭、电力这些都是日常必须的必需品。
但是这类企业的市场属性也很强,因为它们是国有控股的,那么自然就可以把这部分盈利通过股息的形式分给股东,也就是政府。所以从这方面来说的话,它又具有了一定的私人的属性。 因为它的公益性不强,而且市场潜力很大,外资也进不来,完全处于一个国内独占的局面。所以在早期,这些企业往往都承担了一些财政的功能,给政府赚钱的同时,还肩负着调度的功能——比如油价要涨的时候,就适当降一点,让财政有钱赚,同时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相反,当生活成本过高的时候,就增产石油,稳定价格。当然这里面也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是总体来说是很好的。 所以你说对于这样的企业,行政手段能不能起到效果呢?肯定是有的。比如对某些亏损的企业,只要政府下命令,是可以马上扭亏为盈的——比如说给予补贴,或者是减少支出。当然这些都是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可以做到的。
如果从纯市场的角度来看的话,市场潜力越大,垄断越彻底的企业,政府的干预程度就可能越深。反之,则比较弱。 这其实是政府和企业之间一种博弈的过程。怎么把握这个度,就需要看政府的能力了。当然这种能力的体现,最终还是要体现在企业绩效上面。 如果从长期来看,企业的市场表现好的话,说明政府做得不错,如果一直差下去的话,那就应该反思一下了。
政府对于超级企业的态度既离不开对后者本质属性的认知,也离不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一方面,随着超级企业财富和权力的增长,通过控制媒体、雇佣说客和游说活动等手段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能力也逐渐加强。这不仅可能妨碍竞争,减缓创新,还会造成权力集中,威胁民主社会的自由发展。因此,政府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民主政治的需要,必须对超级企业行使监管和控制权;另一方面,又因超级企业拥有规模巨大的资金和先进技术等市场要素,能够创造出比常企业更多的社会物质财富,也能够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因而作为政府,往往更注重发挥超级企业经济增长发动机的作用,以创造更多的财政收入和维持社会稳定。这种态度决定了政府对超级企业控制的两面性。
一方面,政府对超级企业进行限制性的控制。这种限制性的控制主要表现在政府通过加强立法和司法的力度,运用宪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工具对超级企业的权利进行限制,防止其威胁到社会公共利益。例如美国在20世纪初和20世纪80年代分别出现两次反托拉斯浪潮,政府通过立法控制甚至分崩了美孚石油和AT & T等超级企业。
另一方面,政府又对超级企业进行促进性的控制。这种促进性的控制主要是由于超级企业对经济增长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所决定的。政府对超级企业促进性的控制在不同的国家可能存在形式上的差异。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表现出政府相对强势的计划经济体制或混合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政府对超级企业的控制主要通过投资或购买等方式进行;在政府相对市场较为弱势的市场经济或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控制超级企业的手段主要是通过为其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或采取激励政策对促进超级企业发展产生实质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