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披露吗?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规范,要求挂牌公司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那么哪些信息需要披露呢?
1.定期报告
(1)年度报告;
(2)中期报告。
2.临时报告
(1)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经营重大事项;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自然现象或事件等;
(4)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对于上述信息,公司必须在事实发生的第一时间予以及时披露,不可拖延。
由于新三板的开放性,可能产生的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者不真实的情况可能更多,作为新三板的投资人应该更加关注公司信息,做到实时掌握,防患于未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公开市场,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公开信息,可以为市场参与人所查询和使用。挂牌公司作为持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应当关注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分析、判断证券买卖的风险,并独立承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产生的投资风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作为市场组织管理者,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制定市场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规则,对市场参与者信息披露行为提出要求,组织指导、督促市场参与者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组织、管理、指导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法律性质为场外市场,挂牌公司依法应当披露的信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公布,不意味着交易所、主办券商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公司的投资潜在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了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