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是如何监管的?
企业监管的源头在股东,因为所有企业都有唯一且固定的登记主体——它的股东(或称投资人) 股东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作为企业监管的主要责任方,他的监管行为不是被动式的“仅以出资额为限”,否则公司法设置董事、监事等管理层的岗位毫无意义。事实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章程约定,股东对公司的监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公司财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盈亏情况 (二)监督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 和 融资计划是否合理,有没有违规决策造成损失的情况出现
(三)参与公司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如项目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资本运作等 在这些工作中,股东可以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配合进行调查,以此作为自己对公司进行监管的依据。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新《公司法》扩大了监事会的作用,赋予了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实行监控的权利,具体包括: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债券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
2.调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询问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及其他有关人员;
3.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履行职务的过程和结果;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可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建议。 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其各个机构设置齐全,运作程序规范,记录清楚完整,会计核算准确,资金流向明确;一个企业经营出了问题往往就是从内部控制开始失控开始的。所以企业监管部门首先应该看这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一般来说,内部控制的环节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做到权责清晰;
(二)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章可循;
(三)明确业务流程,确定关键控制点;
(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内外信息数据的实时共享。 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防止企业发生经营风险和舞弊行为,这也是监管部门审核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