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企需要企业接受吗?
需要。 企业接受与否是转企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其他影响因素还包括:资产处置、业务移交、人员安置等。 2017年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2号令)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改制重组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先改制后转让”或“先转让后改制”两种模式。其中,“先改制后转让”模式下,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处置、人员安置事项需经相关方同意;“先转让后改制”模式下,企业改制的有关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企业整体价值。无论采取哪种模式操作,均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企业改制的决策程序要规范 企业改制属于公司经营行为的重大变化,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形成书面文件。根据42号令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也就是说,除满足42号令第二章关于审批的条件要求外,还应符合《公司法》第七条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以及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长任命。”企业改制过程中,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产生方式应予以明确。
二、企业改制的协议条款需细化 企业改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在制定改制方案时就需要对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的规定。这其中就包括主承债主体、债务清偿主体、税费负担主体、职工安置主体等。另外,鉴于股权转让中往往会涉及到税务问题,建议委托专业税务人员参与谈判,制定出详细的税筹方案。
三、企业改制涉及的审批程序要清楚 除了需要获得股东会同意之外,企业改制还可能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如资产处置涉及发改委立项批复、资产评估报批备案、清算报告核准、拍卖确认等;债权债务的处理也需要得到债权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股权变更需工商机关批准登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