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用另吗?
可以的,现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企业类型中,除了“有限公司(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之外,就是个体户了。 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或家庭拥有经营资格和经济实力的单位,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或家庭,分为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两种形式。这种形式的经济成分比较复杂,有国有的也有民营的;有集体所有的也有个人所有或承包租赁的;还有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的等等。不论投资主体有何不同,其法律上的地位和法律关系都是相同的。
在个体工商户名称后加注(有限),表明经营者对债务负有有限的清偿责任。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名称时使用下列文字、字母和数字的,应当注明使用的理由。其中列举了包括“有限”“有限责任”在内的4类字号不能使用的情形。 根据该规定,企业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必须具有充足的法律理由,并需要承担证明义务。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企业冠以“有限”字样的法律依据在于其作为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和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企业只要在章程中对各自承担的注册资本数额及比例、各自的责任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即可。
在日常工作中,用人单位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且根据岗位性质及员工工种、本单位经济效益等情况,除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还会支付一些具有激励性的工资。用人单位将此部分工资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但名称不同,如年终奖、年底双薪等。在名称不同的时候,二者如何区分呢?
年底双薪是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年底双薪在性质上属于工资组成,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而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员工业绩表现等,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予以确定的一项激励性薪酬,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年底双薪的发放条件、发放数额、发放时间等由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而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发放数额、发放时间等则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底双薪有明确的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依照该条件支付劳动者年底双薪;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对年底双薪规定明确的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年底双薪。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或集体合同等中明确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则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中未明确年终奖的发放条件,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及如何发放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