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用另吗?
可以的,现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企业类型中,除了“有限公司(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之外,就是个体户了。 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或家庭拥有经营资格和经济实力的单位,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或家庭,分为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两种形式。这种形式的经济成分比较复杂,有国有的也有民营的;有集体所有的也有个人所有或承包租赁的;还有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的等等。不论投资主体有何不同,其法律上的地位和法律关系都是相同的。
在个体工商户名称后加注(有限),表明经营者对债务负有有限的清偿责任。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名称时使用下列文字、字母和数字的,应当注明使用的理由。其中列举了包括“有限”“有限责任”在内的4类字号不能使用的情形。 根据该规定,企业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必须具有充足的法律理由,并需要承担证明义务。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企业冠以“有限”字样的法律依据在于其作为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和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企业只要在章程中对各自承担的注册资本数额及比例、各自的责任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