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榨企业为何喊亏喊亏?
这算是一类问题,就是关于企业财务报表做账的问题 先看看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的相关条款 企业因销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商品成本大于可收回金额而发生的损失,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安全生产原因造成的存货、固定资产等财产损失,应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的是资产,同时相应增加了当期费用(损失)和负债(预计负债)。虽然减少了当期的利润,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所以这种处理属于一种权责发生制下的处理。
我们再来看亏损和盈余的问题。 在我国现在的制度下,企业只有通过缴纳所得税和缴纳分红税后所得到的利润才是真实属于企业的经营所得。也就是说只有在完成了纳税手续之后,企业实际拿到手的净利润才是真正的企业经营所实现的收益。 所以从财务核算的角度来说,在没有考虑所得税的情况下,所谓的亏损实际上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一种应税项目未实现的收入;相应的,所谓的“盈利”实际上也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一种涉税项目未入账的损失。
在不存在特别事项的前提下,企业出现亏损时其实际上就相当于做了税法上的亏损弥补,企业未来的经营所得相当于被提前扣除掉了。当然这里的亏损是相对的,是指相对于应纳税所得额而言的亏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前亏损。 当期亏损,下一期就可以得到弥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长期累计亏损,又没有合理的解释说明,就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故意偷逃税款,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