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账户能查封吗?
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执行金融机构其账户内资金;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2. 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身体所需必须药品、医疗器材;
3.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在拍卖、变卖前的生活所必需的住房。 但上述所列之外的企业账户是可以执行的。
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中,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及担保人清偿债务。若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银行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债务人清偿债务,同时,由于保证合同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裁定保全和执行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以及申请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等均是正确的。本案所涉账户被冻结并无不当。 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且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毕,则申请执行人应当主动申请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否则会损害担保人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变更。 本案中,虽然涉案账户名称虽系某某公司,但实际由个人使用。该笔款项属于案外人所有。鉴于案外人提供了相应证据证明该款系其合法收入,且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该款属于被执行人或被告所有,故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对该账号的冻结,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