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企业年金是好多?
1、关于企业年金,可以理解为“单位给职工的养老补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发〔2016〕53号)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2、对于“企业年金”,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规定。 有的省直接采取“税优政策”,即单位缴纳的“企业年金”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计入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河北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 “对企业缴纳的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税前扣除; 对实行定额扣除的企业,其发生的超出定额的部分,可继续扣除,也可以留给个人,不再转入下一年度。”“对个人取得的年金待遇,作为一次性所得,按‘工资薪金’所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征税。”
也有的是采取“差额税收政策”,对企业缴存的“企业年金”,允许企业在经营利润中据实扣除;对职工个人按月缴付的“企业年金”,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对于企业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工会经费集中缴存金账户缴存的资金及存款利息收入,不征税; 对于个人从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获取的回报,包括分红和股息收入、股票差价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转让资产收益等,均应计入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