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赚的钱去哪了?
作为一个财务,这个问题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利润是会计核算的结果,而不是经营的结果(虽然会计核算的过程本质上就是计算企业经营结果的过程)。所以严格来说,企业“赚钱”或者“亏钱”都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由于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收入和费用在确认上具有相对主观性,因此为了保持财务报表的客观性和一致性,就必须将本期实际盈利或亏损调节到具有“真实”的经营意义上去,这个过程就叫做“调整所得税”。 简单说,就是把本应该计入本期损益的费用调整到下期,使本期少算的收入和多算的费用达到一致;反之亦然。通过这种会计处理的方式,最终实现所谓的“税前”、“税后”利润。
至于具体的调整过程和公式就不一一叙述了。反正整个过程中,税金确实会直接影响最后的结果。比如,假设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00万元,应交所得税25万元,如果考虑补交以前年度税款30万元,则最终的净利润为75元(100-25+30=75)。
可能大家会觉得这样算来,公司交了税之后剩下的利润好像也没有多少了,似乎不太对。其实,这里的净利润75万元就是我们在报表中看到的归属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化,也就是股东实际获得的钱。这75万包括了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费用,也包括了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期间费用,是企业全面经营的结果,而非单纯税收的影响。 当然,这些费用就算不缴纳所得税,也是要支付出去的,只不过纳税调整后,这部分支出可以在未来税前扣除,相当于延迟缴税,减少现金流的损失,本质上还是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