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基金怎么样?
“国防”是个宽泛的概念,我理解题主可能说的是军品采购、军工项目这些。 简单说一下,现在国内对军品采购实行的是招投标制度,这个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但现实情况是,目前国内很多军工企业(尤其是那些央企)都缺乏竞争意识。
以某飞机集团为例,其旗下有专门负责不同型号飞机生产的几个研究所,各个研究所之间所谓的科研生产任务都是平衡的,即某一个时间段某个所多生产几架飞机,另一个所就少生产几架,大家都保持差不多数量的成品和在制零件。这种平衡的做法导致该集团旗下的研究院所实际上处于一个封闭的系统之中,没有压力去重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而国外一些著名的军工企业则是完全市场的运作模式,像波音、空客这些就有非常成熟的供应链体系,他们甚至可以把飞机的零配件外包给其他工厂去生产,自己只需要做最后组装就可以。在这种市场机制下,国外的军工企业不得不去重视成本、去重视时间、去重视交货,否则就很难在与别的厂商竞争中获利。
所以说,采用招投标方式采购武器装备,对于提高我国军工企业的竞争力是非常有帮助的。毕竟我们的企业也是要赚钱,要养家糊口的。 另外再说一下,现在国家对军民融合的发展非常支持,从政策上、资金上都有大量扶持。
总之,只要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国家的军工采购会越来越规范和成熟,我们的军工企业也会越来越具有市场竞争力。
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防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都在持续下降,一般保持在5%以下。国防费的相对规模也从绝对军事优势向相对军事优势转化,军事斗争的重点也由总体战向局部战争、由陆地向海洋以及空间领域转移等等。这些变化是世界性军事竞争的产物,对中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活动与国家的性质紧密相连。因此,中国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既要立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要保证部队有足够的经费,适应现代军事技术的发展趋势。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也为了使我国的军事行为同和平、发展与合作的国际潮流相适应,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五”规划中提出了确立“精
兵、科技、节约、高效”的新时期的军队建设方针。在贯彻“精兵、科技、节约、高效”方针的过程中,国防费的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管理上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九九四年起,国家财政建立了国防费管理的“三项制度”:一是实行综合预算、分类管理的预算体制。将原来由中央事业费安排的军队离退休费、军队住房费等纳入国防费范围,在国防费预算中,对工资性经费、作战性经费、工程和装备费等实行分类管理。中央财政和总后勤部每年编报国防费预算时,将国防费分为人员生活费、装备费和公用费三大类分别编报。二是对国防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分类供应,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供给办法。其中对人员生活费和公用费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硬预算管理体制,促使军队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对装备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计划供应”的软预算管理体制。军队的各项装备费,必须纳入中央财政和总后编报的国防费预算内,由中央财政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拨付。三是对国防费中的实物供应实行“军费定补,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实物供应价格补贴制度。根据军队物资的使用性能和物资价格变动的情况,确定中央财政对计划供应物资的价格补贴指标。通过实施“三项制度”,实现了中央财政与总后在国防费预算管理权限上的重新配置,建立了中央财政在国防费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国防费预算属于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的规定,属于中央预算管理范畴,由中央财政具体管理。军队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接受中央财政的领导和监督。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国防费在内的政府自身各项开支的预算。每年,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国防费决策,以及总后勤部提出的预算申请,具体编制国防费预算,并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每年执行中,国家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国防费预算和预算调整数,对实际执行中需要动用的国防费(基本费用),分批向总后勤部按季(或按季分月)拨款。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国防费”预算支出科目下,设置“人员生活费”、“装备费”和“公用费”三个类级科目。
“八五”时期由于贯彻“精兵、科技、节约、高效”的军队建设方针,并且国防费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从实践看,国防费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军队经费也使用得更经济、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