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养基金是不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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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养金”不是国家设立的。 其次,“安养金”不是保险。 第三,购买者获得的“安养金”来自投保人支付的保费;而保险公司收到的保费,最终会上交财政部。第四,被保险人的范围是从事商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个体户)。 所谓的“安养金”不过是一种名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商业保险产品而已。 目前,这一险种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和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宏保险”)在全国部分城市推出。

以中宏保险的“安享一生”为例。根据其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需要明确约定保险金给付条件及标准——其中,“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全残/高度残疾”、“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未曾发生任何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全残/高度残疾,则每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养老金至被保险人身故”。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基本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自己决定的。1万元?5万元?10万元?只要投保人愿意支付足够的保费,基本保险金额都可以约定为1万元的若干倍。

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注意:这个基本保险金额虽然是投保人自行决定,但却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发生了纠纷,那么法院审查时就会参照双方约定的数额认定基本保险金额的总额。 而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比较苛刻,不仅要等到年满60周岁后,而且要满足两个前提——未发生任何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全残/高残以及未曾领取养老金。这两个前提条件,无疑将使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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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养老的名义欺骗老年人、敛取钱财,给老年人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养老骗局案。法院当庭认定被告人刘某等21人犯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21名被告人两年至二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犯罪事实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骗局始末

2013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刘某组织、领导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梁某某、曹某、陈某某、王某、赵某某、王某、朱某某、王某、王某某以及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实施“为老人安养晚年”等项目为由,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能力及其盈利能力,以北京康瑞乐等公司名义,通过免费发放传单、讲课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承诺老年人在投资后可获取高额利息及分红、可免费住养老基地、可享受“高回报,低风险”理财服务,并诱骗老年人签订相关的协议。骗取630余名被害人养老服务费、投资款共计4000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刘某的住处起获伪造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关政府文件、印章等物品。经鉴定,上述文件、印章均系伪造。

法庭上,控辩双方主要就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数额、犯罪情节、作用以及是否构成自首和立功等量刑情节等问题展开辩论。

庭审持续至当日19时,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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