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不是直辖市?
非也 非也! 首先,深圳是广东省下属的一个地级市。(没有市政府所在地这一说吧) 然后,因为深圳的经济实力,以及作为全国的科技中心、工业中心和贸易中心的作用,国家赋予其相当一部分中央事权,这些权力属于改革开放给与特区特有的权限,所以理论上讲,深圳作为地级市的行政层级是可以享受的。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早期建设时深圳并没有设置相应的中央机构,而是由周边的地级市协助管辖。后来随着深圳经济的腾飞及人口规模的巨大增长,作为副省级城市的行政等级逐渐被确认并得以施行。
当然,对于广大普通民众来讲,这种行政级别的划分没什么感觉,大家感受到的主要是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和就业的机会多多。但深究起来,这里面可有不少的学问。 首先,财政方面,作为地级市,一般来说是没有权利直接发行债券的。而作为经济特区,深圳有着自主的财政收入和投资决策权。为了支持特区的经济发展,税收返还和专项补贴这两项中央财政收入中的大头儿都被用于支持特区的发展。
有统计显示,1985年至2014年的29年间,全国对深圳的税收返还和专项补贴合计达7626亿元。以2013年数据为例,这项收入占当年深圳GDP的比重达到20%以上,比部分中西部省份全区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全部地方性税收之和还要多。 另外,作为副省级城市,深圳市的人均财政支出一直位于各副省级城市前列。
第二,在人事任免权上,除了公安和监察这两个属于中央直管的部门以外,其他职能部门的领导人选,原则上由省委决定,报中央批准;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副部长,市人大、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一般由上级党委指定。 所以啊,虽然深圳市的政府级别只是地级市,但是实际上所拥有的资源和所能够调动的人力物力并不比那些副省级的城市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