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属于国家吗?
“国资背景”的表述是不确切的。 首先,公司股东中确实有一个叫“深圳市国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公司,但从股权结构上看,深圳国资只持有众和股份18.93%的股份,并不具有绝对控制权;其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2016〕第54号)的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作为交易主体发生产权转让或资产处置时,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即便从行政监管的角度看,也没有理由认为上述股权结构下的众和股份不属于国有企业。 但问题在于,这个“国资背景”对于投资者来说有什么意义呢?或者说它带来的信息增量是什么?
就我的了解,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 第一、基于历史沿革的原因,原深圳国资系统有部分企业是直接由市政府管理的,称之为“直属企业”,这些企业的重大决策需要报请市政府审批。这种管理方式已经延续了很久,以至于很多人误以为国资委管的都是国有资本,其实这是不准确的。现在这类“直属企业”已经全部改制为上市公司了,如深深宝A(SZ000019)、深深宝B(SZ000028)、深天地A(sz000023)、深天地B(sz000025)等。而以前没有改制的直管企业,现在都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了,比如之前是市电子集团和工业集团的,现在分别改名为“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智慧城市照明集团有限公司”。说现在的众和股份带有“国资背景”似乎更准确一些。
第二、有些文章里提到的所谓“国资背景”可能仅仅意味着某个事项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甚至审批,至于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交易是否公允、流程是否合规则不在考虑范围之类——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随意的法律解释。举个例子:假如我要成立一家注册资本100万元的企业,我可以直接向工商局申请注册,但工商局要求我必须先注入一笔资金到验资账户(当然这个账户最后会转出来),然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我认为这个资金量应该算我的“自筹资金”吧?毕竟最终它还是回到我的口袋了的嘛!然而很多情况下工商局就是不这么理解的,他们可能会以一个极低的评估价把我的一辆车评估计入我的自有资产,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我需要注入的资金数额。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工商局的这一行为就要被理解为“国资监管”了?在我看来显然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