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红凭证如何处理?
我们公司是私人企业,201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200万元。我是股东之一,实缴货币资金80万元。另外两个股东各实缴60万。今年我准备撤资离开公司,经协商另一股东同意接受我的股权转让款,但必须先付给我50万元的工资(我担任法人期间没有领过一分钱工资),剩下30万等手续办完再支付。那么现在我收到的这50万的发票该怎么开呢?是不是可以开成借款?然后等手续办完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他?还有就是我那80万的实收资本怎么处理呢?如果直接退回到我的账户的话需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呢?求解!谢谢! 答主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已经解决。 首先,要确认一点的是,您作为股东退出公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股权,另一种方式是公司解散并清算。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会涉及税款问题。 如果是转让股权,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到地税局或国税局办理纳税事宜。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的地点和税务事项请咨询对应的地税局或国税局。 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二:一是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中包括“股权变更登记书”;二是涉及税费的计算依据为计税价格,而非合同价格。
对于答主的提问写一份中等长度的解答。
1、我收到的这50万的发票该如何开呢?是不是可以开成借款?——不可以。
2、剩下的30万怎么处理呢? ——如果剩余30万你打算以后再以其他方式处理,建议做账务处理时,这部分钱别做在“实收资本”里,做在其他应收款里即可。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将来无法收回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
3、我那80万的实收资本如何能够安全收回呢? ——如果你现在不打算收取这笔钱,可以将这笔钱借出,打个借条就可以。或者让受让方打个欠条都可以。不过这样操作有个缺陷。就是你需要在税法上确认收入,同时缴纳20%的个税。
4、直接退回到我的账户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