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跟控股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享有资产收益(分红)权、参与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些权利的总和称为股份的财产权或股权。
2.控股股东
是指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投资者,一般来说就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的人。但是持有百分之五十股票以上的股东不一定就能够控制公司,因为还可能会存在一票否决权的情况。
二、持股比例要求不同 《证券法》规定:“投资者可以采用信托方式委托他人进行证券交易活动”;同时,《办法》也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机构可以被指定代理买卖证券。”由上述两个条款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要获得客户授权,任意规模的投资者都可以将炒股委托给券商或其他中介机构办理。 但如果券商只是客户的代理,那么在交易时就要受到客户委托的范围限制。比如说,客户要卖出手中的全部股票,就必须事先通过合法的形式告知券商,否则,券商就无权代客卖出客户未通知卖出的股票。同样,在买入股票的时候,如果不是市场唯一报价,低于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或者高于投资者所愿意接受的最低价,那么券商也无法代办。
简而言之,对上市公司的股份来说,单个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不能超过50%;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一般情况下,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能少于30%。 但是对于创业公司来说情况会比较复杂一些,一般会在初创阶段引入风险投资基金,而风险基金一般会组建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载体并通过多层结构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投资机构通常不会拥有被投公司绝对控股权,而是会与其它投资人共同分享管理权限。
三、权力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股东会的职权中包括如下内容: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能够行使的权力是很广泛的,而董事会则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理论上股东会有权撤换董事会成员。 对于控股公司来说,虽然股东大会仍然能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但实际运作中大多数情况下是由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