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如何收回雅虎股份?
阿里和雅虎的恩怨情仇,可以一直追溯到2005年,当时还在读大学的我,也记着这事,后来随着阿里不断的融资,雅虎的股权不断被稀释,到2011年已经只有不到3%了,而今年又陆续减持到1.98%,按照此前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干涉阿里经营但有权否决董事提名),雅虎实际已经没有太多话事权了。所以从2011年起,阿里几次董事会改选,雅虎都没能推举出新的董事人选并成功介入阿里的管理层面,实际上已经被架空了。
不过如果单单这样就算了,关键是去年阿里巴巴集团拟在港交所上市,为了满足香港交易所要求的所有者权责披露,必须说明雅虎.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企业所持股份的持有人和具体权限。由于中国法律规定外资不可直接投资于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因此雅虎通过Yahoo Japan公司设立了YPJ(Yahoo Pacific Jebsen) 作为其在中国内地及台湾的独家网络代理商。然后通过YPJ及其本地子公司从事实时新闻、搜索、邮箱和电子商务等服务。根据协议,虽然YPJ的注册地址在美国,但从法律上它属于中国企业,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包括反外国制裁法等相关规定。
于是问题出来了,因为美国对中兴通讯实施封杀令,使得国内不少人开始讨论对雅虎进行同样的惩罚措施,事实上真的可能么?首先从法律角度看,虽然阿里和雅虎存在争议,并且有明确的条款,但是涉及到国家利益(网络安全等)的问题,法院是否会让私人间的利益对抗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是个问号;其次即便可以,怎么执行?美国是股市融资为主,支付宝之类资产并没有完全放在明面上,而中国的互联网公司绝大部分的资产都放在了境内,根本不在国外,美国要封杀也主要是在金融机构身上,无法彻底触及核心业务;最后,万一真动起手来,阿里肯定倒向日本软银一方,毕竟在日本软银出资还占有一些阿里股份的情况下,两国政府不可能真的让日本软银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