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背债贷款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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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金融衍生品交易,国家不允许,所以叫“民间融资”和“民间借贷”;其次,这种通过第三方包装资产(企业和个人)进行融资的交易模式实际上就是以前的非金融机构放贷,国家规定这个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现在,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这些包办贷公司实际上放的就是民间借贷的款,而且利率很高(年化25-36%),同时收取1-3%不等的服务费。 那这些包装公司怎么赚钱呢?其实,他们赚的是中介服务费!当一笔借款成功发放之后,他们收取1%左右的居间服务费!(不同地区、不同客户,价格有区别)当然对于某些资产质量非常好的客户,有可能只收千8的佣金,而对于那些资不抵债的“坏客户”则可能收3%以上。

虽然从单笔看,每个包装公司赚得都不多,但是市场非常大,每年以几千亿元的融资需求在市场中流转。据部分包装贷款从业者透露,仅上海地区的此类业务每年就能带来近20亿元的收入。 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民间借贷这一领域的规范主要有两方面的来源:一是2016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二是各地方的民间借贷条例或实施意见。

总体来看,这些法规主要是对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借贷的利率(最高上限),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事宜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部法规中都涉及了“职业放贷人”的概念,并对其界定进行了说明。

以江苏省为例,该省高院在制定的《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中称,“职业放贷人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以经营为目的,向不特定的人发放借款,赚取高额利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还明确提到了“资金过桥”和“包装贷”类业务,并对这两种业务的定义和范畴进行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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