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转贷款是不是?
这个业务现在不是非常流行,但确实是可以操作的——将国外欠银行的款项转化为国内银行贷款,以新贷还旧款,操作原理如下(假设借款人是A): 第一步,借新:B向银行借款,银行将资金转入B的账户; 第二步,销旧:A将其与B之间的往来账全部冲销,即相当于A把之前所欠B的款项全部付清; 第三步,换名:银行收到A支付的款项后,将B之前的贷款变更为对A的贷款,双方签订新的借贷合同。 上述业务的实质是以新贷偿还旧贷,只不过通过债务人与债权人的角色转换,变成了一个表面上的合法行为。当然,作为银行来说肯定是要收取利息的,只不过换了个名称而已,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最终都是由借款人承担。
以上只介绍了外债转贷款的基本思路,实际操作中还要结合外汇管制、利率政策等考虑很多因素,建议有需求的朋友联系专业律师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