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贷款拨备?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当期贷成率-到期还款率)×期初货币资金余额×100%; 式中,到期还款率=期末信用资产总额/[(期初货币资金+期末货币资金)/2] x 100%; 当期贷成率=期末信贷资产总额-(期初信贷资产总额+到期偿还本息和)/2 二、业务发展准备金=预计贷款增加额×10% 三、计提方法:按季计提,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会计分录 五、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条,以下简称《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607号)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按规定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用于弥补已发生贷款损失,该项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
2、需要准备的资料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79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查确认资本充足状况,并在每次审计报告披露后30日内,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书面报告。 商业银行应当在每年年终结账后,将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对外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