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要交全险吗?
谢邀。 这个问题有点那啥,为什么说是那啥呢?因为汽车保险的全险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商业车险组合模式,更不是一个行业定义范畴内的词汇。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我们说一下什么是车险组合。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通过签订多份保单的形式,多次购买同类险种。”这就是说,如果客户希望拥有更为全面的车险保障,通过增加保费支出,可以获取到更多的保险利益。比如,客户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责任险后,还可以再选择投补充商业保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绝对免赔率特约险等等。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所谓的全险概念。 在我国车险领域,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险种属于基本险,哪些险种属于附加险。根据以往惯例,只有那些费率相对固定,以及一般仅承担少量经济赔偿责任的险种才有可能成为必选车险产品(对于此类险种,保险公司无单独条款和费率表);而费率和赔偿限额可根据保险事故具体造成的损失情况而定(即存在一定浮动概率)的一般都为可选车险产品。
从上述两个角度来分析,所谓的全险概念其实并无统一标准答案,主要取决于各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条款设计等因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论车主是否购买了所谓的“全险”,只要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必须进行赔付。是否购买“全险”并不影响车主享受应有的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