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到期可以转吗?
近日,一则扶贫贴息贷款到期转贷的公告引发了大众的探讨。山东某银行的一则公告显示,该银行将给1464户扶贫贷款办理续期,其中285户原扶贫贷款已办理展期,其余1179户属于新发放扶贫贷款。这也就意味着,有1279户扶贫户将得到14.64亿元的新贷款。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某地区扶贫贷款出现大量“回笼”现象。当地部分居民表示,此前银行以帮助扶贫名义,向村民发放贷款。但贷款到期后,银行却“逼着"村民还款,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以调查贷款资质为名,向农户收取车费、送礼费等。“羊毛"最终出在了农民身上。
针对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专家指出应确保金融扶贫政策稳定,避免造成群体性的集中还款,否则还款高峰过后,又会出现新增贷款需求空白。为应对还款高峰,应继续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尽快满足贫困群众信贷需求,以“贷”促“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回笼”的贷款大多为两年期贷款,“再过4个月,这些到期贷款就都来了。"有银行人员表示。在此之前,银行会不断地进行贷款回访、打电话催款,甚至有的银行会直接向企业负责人催款。
针对银行对到期的扶贫贷款进行催收这一行为,有法律专家指出,银行不应通过非诉讼的形式违规向企业催收贷款,并应适当考虑扶贫因素,在政策上给予企业更多的还款期限。
业内专家表示,对到期扶贫贷款进行催收,反映了银行急功近利的心态。银行作为特殊的盈利机构,不可避免会对效益、利润产生追求,但应立足长远,不能只顾眼前,在对企业贷款时就应该对未来做出展望。在贷款即将到期时,应提前半年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前景看好且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应尽可能地续批贷款;对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则应及时收回贷款,避免产生不良贷款。
银行对到期扶贫贷款采取强制性收回的方法,不仅违背了国家搞活中小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第,而且违背了国家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普惠政第。它剥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权和银行的债权,是在搞一刀切,是不可取的。
对此,广大网友又有哪些看法呢?网友们认为银行是否有权利对到期扶贫贷款进行催收?扶贫工作究竟该如何做好贷款保证?如果你也有自己的观点,那你就赶紧来下方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