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张信用卡贷款不还?
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坐牢。
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属于信用卡诈骗基本类型之一。所谓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时间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规定,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授信额度进行消费后,经过银行催收超过3个月仍未还款的,即可认定为恶意透支,并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在此过程中,银行催收是认定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重要环节,包括电话或书面形式。
在恶意透支过程中,除了非法占有目的,还要同时满足“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偿还”两个条件,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高额罚金或没收财产。
所谓数额,是指恶意透支的个人犯罪数额,单位为人民币。个人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透支并逾期未还款的最初金额。如果持卡人偿还了部分欠款,虽有透支行为,但还没达到数额较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