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租赁怎么开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若试点纳税人属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对外出租,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11%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因2018年5月1日后,将原适用17%税率的货物和服务改为适用16%,相应的不动产租赁也应按16%计算缴纳增值税。若属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出租不动产时,则应当按照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