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金额是多少?
单位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其申请事项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中心当场予以办结或受理。以下业务的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审批不同,贷款审批的金额是根据房屋价格及申请人可贷款额度来确定的,不能按申请人申请的额度来发放。
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是采用四测其低的原则来确定:
一、最高贷款额度:单笔住房公积金可贷最高额度,当前为60万元;
二、比例规定额度:根据房屋的不同属性,设定最高可贷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款的比例规定,当前职工购买一手住房的,“普通住房”的可贷比例最高为70%,“非普通住房”的可贷比例最高为40%;
三、缴存时间额度:职工申请贷款时在中心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2年,可申请的贷款额度才为“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出的可贷额度;未能满足累计缴存时间要求的,可贷额度需按职工缴存时间长短进行系数折算,缴存时间系数为累计缴存时间2年以内(含2年)的0.3,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的0.5,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的0.8;
四、还贷能力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参贷人月工资总额的50%、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贷款金额三个数据中选取最低值作为其月应还贷款额度,再以此计算出可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