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后保护吗?
我们看自然人之间借款。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想要保护,只需持有注明了双方当事人、金额、利息以及归还时间的借据或欠条等凭证,就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这一债权债务关系。这里要提醒的是当双方当事人是熟人关系的情况下,很多出借人碍于情面,没有让借款人出具条据,这容易为日后债权的实现埋下隐患,因此建议无论双方关系有多亲近,出借方最好都有借款人出具书面字据,以确保债权的安全。
其次,我们再来看金融机构借款。这种情况下,出借方是具有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的企业,其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除了需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满足《合同法》中金融借款合同特别生效要件。
实践中,如果一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业务,双方就存在选择协商解决或者直接诉讼解决。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出借方为维护自己的债权,向借款人追偿时,应搜集如下证据:1、借款人负有债务的文字证据,如欠条、借条及合同等书面材料;2、要求借款人偿付的证据。如挂号函件、电报等;3、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的证据;4、担保人姓名、担保日期、担保内容的证据;5、借款人、担保人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的证据。
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该明确选择走诉讼途径,在选择诉讼途径需要向我们之前提到的被告(借款人和担保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指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