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如何计入净资产?
根据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商誉与商誉是分立的,商誉是企业内部经过多年的努力积聚形成而无具体的确定载体的一种无形资产(这与国外会计学上商誉的定义不同),商誉则是企业外部经有偿购入或兼并其他企业而取得的包含无形资产在内的价值。商誉一般不予计算,如需计算,由评估机构按照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与股权标的实际成交价确定商誉价值。
商誉=企业实际成交价-经审计的净资产其中:商誉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经审计的净资产。
因此,企业在购入其他企业的商标时,如需将此项支出计人净资产,仅需要按照上述公式所确定的商誉与评估机构商议,并在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文件中真实反映商标价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