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抵押与担保的区别?
担保
担保又称“ 保证”、“ 担保从契约”。 民事 债权人为 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由保证人或者债权人自身以 债务人为被保证人向 债权人所作出的担保。通常约定于主契约——当事人间基于双务契约所发生的债权与债务关系之中。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依照担保契约的约定,代为履行债务,并向债权人负 债务的责任。在保证责任的设定上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
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 三人不移转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 三人称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物。抵押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后,其财产仍然由抵押人继续使用,因此,抵押人仍享有对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是,抵押人的处分权收到一定的限制,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同等条件下,抵押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通俗的来说 担保就是别人借了钱,我来给债主保证 你只管放心借给他钱,如果他不 还钱,我来还。抵押就是拿个人或者单位的有价物(例如 房产 房产证 存款单等)来 做担保,如果借款人不 还钱则这些财产要用来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