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挂单怎么成交?
股票委托分为两种,一种是按价格委托,另一种是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委托。 1.价格优先原则:较高的买入价格总比较低的买入价格更能吸引买方;较低的卖出价格也比较高的卖出价格更能吸引卖方。
2.时间优先原则: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申报者优先成交。
3.不同交易方式下的申报顺序 竞价交易:即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包括新股申购及大宗交易的盘中报价成交。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均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4.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 A股证券的买卖申报数量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B股、基金和融资融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100股)。B股的买卖申报价格外币折算价格为当日基准汇率,最小变动价为人民币1元/股或1美元/股。
5.成交原则 在符合上述成交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限价委托必须完全指定(全额)报单,且只能按买入价或卖出价申报;市价委托可以部分指定(部分全额)报单或者全部指定(全额全额)报单。
(2)如果卖一委托价格等于买一价格,无法成交;如果买二价格大于卖一价格,则成交以卖一价格成交;以此类推,成交原则为“上抢下补”。
6.停牌期间交易 股价出现异动时,交易所可对股价进行停盘处理。如公司公布重大信息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应予以停牌。股票停牌期间,投资者不能参与该股票的竞价交易。但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等情况除外。
7.退市整理期的交易 沪深两市自2018年10月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新规则,即对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其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仍可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日涨跌幅限制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