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改制的程序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决策(制定改制的具体方案)、改制实施(组织清算、注销原企业法人资格并登记新法人)和组织设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企业改制的认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是否经过决策阶段;
2.是否有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报告;
3.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或尚未清理完毕的职工情况;
4.是否已经办理清算组备案和注销登记手续;
5.是否完成公示及通知债权人申报期限届满并且没有异议或者经裁定无异议;
6.是否已经设立或变更登记信息。
企业改制包括有限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变为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变为公司制企业等。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各地对于企业改制的认定可能有所差异,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在北京地区,如果企业系由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整体移转而来,且生产经营主体的名称与被转让企业的名称一致的,可不进行注册资本的验资,但应提供企业整体移转的证明文件以及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等材料。申请设立的企业属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另外,根据部分省市区的实施意见,企业改制时还需要注意以下环节:
①需要提交由产权单位确认的资产确认书;
②需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确认批准文件;
③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在报送审批材料中附送国资监管部门对改制有关问题的审核意见;
④需到工商局进行注册的,还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