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包括哪些单位?
1、内资企业就是中国企业,根据企业注册性质不同分为:企业法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2、外商独资企业是外商在中国投资成立的企业,外商可以是外国人或外国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凡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民、资产充足的单位和具有从事生产经营能力的公民,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主体,均可通过依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不包括个体经营者),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核定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内资企业并不包括个体户。 个体户是指生产资料归于个人所有,由个体工商户投资设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城乡劳动者,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经营活动”。只要办理营业执照就能成为个体经营户并受到法律保护。
内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财源为主要投资源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内资企业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类型:
1. 国有企业: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如中央企业、中石油、中石化等)和地方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由集体出资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如乡村集体企业、街道集体企业等。
3.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
4. 外资企业:虽由中外出资设立,但主要投资来源于中国企业、中国投资者或中国财源的企业。
5. 港澳台资企业: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企业或投资者出资设立的企业。
6. 外商投资企业:虽然其主要投资来源于外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这类企业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符合中国的对外经济政策措施。
总之,内资企业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