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能借外债吗?
可以,但是必须符合有关借款的限额和条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十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出资、受让股权或者认购股本,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直接投资; (二)通过境外投资者(以下称外汇指定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汇出; (三)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融资;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第二款还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外国投资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访问设备”。由此看来,我国是允许外资企业的借贷行为的,既可以在国内以人民币借款,也可以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汇出。
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外币资金的借贷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十二条规定: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且环境可行。”企业在开展外币的借贷业务之前,应当确保自己满足上述的条件和要求;
其次,对于所借外币资金的使用范围也要明确了解。根据《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进出口银[2014]58号)第二条的规定,进出口银行贷款对象包括: (一)货物贸易项下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 (二)服务贸易项下商务合同信贷; (三)跨境电子商务交易; (四)国际区域产能合作; (五)其他经批准的信贷业务。 也就是说企业对外开展的借贷行为必须在贸易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而且要注意所借资金的用途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应注意借贷双方的相关程序性事宜。如进出口银行的客户在办理贷款手续时需注意: “进出口银行在审批单笔外贸信贷申请时,应按照‘一门式’审批机制,由授信审查部门统一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对于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含3亿美元)的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项目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项目,可酌情简化单证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也就是说,企业办理借贷业务时需准备相应的材料和提交给相关的机构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