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为小微企业?
首先,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 一是企业规模要小,二是企业性质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那么,具体要怎么做呢?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根据上述文件,中小微企业需同时满足经营规模和小微属性的条件。
其中,关于经营规模的判定主要依据是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纳税记录情况。纳税信用等级的判定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发布)的规定执行;没有纳税记录的初创期企业,税务机关将不予评级,因此也无法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关于小微属性的判定主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关于印发补充规定的说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及所在行业绿色工厂行业标准清单的公告》(工信部公告2022年第6号)中公布的工业领域(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各行业的划型标准确定。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还想申请小微企业补贴,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至相关部门: (一)《北京市小微企业名录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五)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报表。其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由企业提供至相关部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予以退还。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须加盖银行公章。上年度财务报表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