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谁来管理?
企业年金制度的设计是这样的,职工和企业缴纳的资金交给受托人(基金公司),然后由受托人投资运营,收益用于职工的退休收入 至于具体选择哪家基金公司作为受托人,这要看各个地方的具体政策了,一般是当地政府与一家或几家基金公司签订协议,确定这些基金公司可以作为该地的受托人,为当地的企业和职工管理年金。当然,这些被选中的基金公司都是实力比较强的,否则也不可能获得政府的认可。
目前,各地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基本都是采取个人账户的模式进行管理和核算,即按照“基金委托理财”的方式运作,以实现保值、增值。但各地对补充养老保险的名称界定不尽相同,有的称为企业年金计划,有的称为职业年金计划等等。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必须建立劳动关系;
二是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
三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四是企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根据上述条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