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失信企业怎么查询?
作为信用管理的重要一环,海关总署建立了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报关企业和相关代理人信用档案并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 那么这些企业的信用信息是如何产生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前,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收货人、发货人名称、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填报的申报单证齐全、内容完整且填制规范、数据准确;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供海关验核。海关审核无误后签署核准意见并录入系统。 对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或经审核发现有虚假、瞒报、漏报等违反海关监管制度的,由海关予以警告,并可处以罚款;对多次违法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以拘留,或者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其出入境。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信用管理信息属于监管信息,因此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取得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因各地海关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存在差异,所以以当地海关发布的处罚决定书为准。 例如,在深圳海关官网公布的《深圳海关查处涉嫌走私案件信息公开》中,就公示了深圳海关查处的6月19日“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未经海关许可私自将50只陶瓷制品出口”的案件信息。 这意味着,该公司的行为已被记入海关总署公布的“进出口货物放行信息”中,并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报关员)的经营信用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