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记录无形资产?
首先,应明确一点,公司所购买的知识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 作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对象,其取得的知识产权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等进行确定。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企业购入无形资产时,其对应的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辨认的支出的合理部分。对于可辨认的支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债务重组》进行相应的确认和计量。
2.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如果构成无形资产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负债重组》进行处理;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计提减值准备。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所有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可能产生的减值损失进行预计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