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发行几支股票吗?
当然可以,但是一般来说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一个企业的资本总额就那么些,如果分拆上市的话,各个公司间流动的资金其实是非常有限的。 不过现实中却经常会出现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的情况。比如某个集团先成立A公司和B公司,然后为了让A公司与B公司业务产生交叉,形成一定的协同效应,于是先让A收购了B,再把A注入到港股市场上,这样不仅完成了分拆又实现了整体上市的目的(即A+H的模式)。
还有的情况是某家公司资金流出现困难,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把某个业务板块进行拆分,重新包装后推向资本市场,实现该业务板块从母体中脱离的目的。比如说某地产商开发了一个楼盘,但是由于市场原因,该楼盘一直卖不出去,处于积压的状态,这个时候该公司财务出现紧张,如果直接按照正常手续将该楼盘转让或抵押,由于市场疲软,预计变现前景不容乐观。这时候如果将该楼盘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别转让给不同买家,则可能达到稀释风险,迅速回笼资金的效果。这种模式在房地产行业中尤其常见,叫做“包装销售”或者“包销”。
以上两种方式虽然都实现了从母公司到子公司的资金转移,但是与首次公开募股(IPO)不同,其背后真正追求的利益不在于获得资金,而在于通过运作的过程实现业务拆分和整合的效果。如果子公司业务独立运营,且财务单独核算,不合并到母公司报表中报给股东,那么即使短期内从母公司账户向子公司账户多次划转资金,也不违反相关会计准则。